| 索引号: | bxssjj-2025-0002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审计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主题分类: | 财政审计信息 |
| 发布日期: | 2025-12-08 | 成文日期: | 2025-12-08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在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本溪市审计局局长 田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4年,我市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扎实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开源节流,助力各项事业发展。财税等相关部门广开渠道挖潜增收,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1.4亿元,增长14.2%。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补助113.5亿元,同比口径增长1.9%。多措并举优化支出结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3.3亿元,增长12.3%,民生支出占75%以上,压减一般性支出20%、公用经费7%。
——聚力民情,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投入资金1.18亿元,按时发放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等困难群众补助;投入资金12.2亿元,开展道路、桥梁、绿化、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3亿元,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和美乡村建设;投入资金4.6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支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等,稳步提升百姓的满意感、获得感。
——持续发力,审计整改有力有效。认真落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整改的审议意见,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察监督协作贯通,推动审计整改落实落地。至2025年6月,针对2024年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1.31亿元,其中促进资金拨付1.06亿元、增收节支1675.9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817.85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9亿元,加上省以上补助收入等,收入总计26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8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等,支出总计263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3亿元,加上省以上补助收入等,收入总计63.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7.5亿元,加上补助县(区)支出等,支出总计63.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4亿元,加上上年结余、上级补助收入等,收入总计6.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3万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和补助下级支出等,支出总计6.8亿元。市本级四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8.4亿元,支出39.4亿元,当年收支缺口1亿元,滚存结余20亿元。
聚焦财政资金提质增效,重点审计了深化预算管理、转移资金支付等方面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精准。一是个别预算编制不科学,执行率较低。部分项目1.17亿元当年未形成支出;代编的部分项目6400万元,实际支出3468万元,执行率仅为54.19%。二是部分预算编制不够细致,2个项目2.1亿元未细化到项目或单位。
(二)县(区)财政基础管理薄弱。在6个县(区)中,5个县(区)资金收缴、盘活不及时1290万元,3个县(区)未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670万元,2个县(区)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精准,个别事项执行率仅为13.5%。个别县30个行政事业单位除零余额账户外尚有173个账户未及时清理,也未办理备案手续。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聚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及“过紧日子”要求,重点对17个部门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部门“过紧日子”意识不够。一是4个部门存在向下属单位转嫁费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日常经费开支等问题,涉及资金83.29万元。二是有的部门预存下一年度体检费;有的部门将预存的电话费直接列支;还有的部门预存ETC费用,预存金额超一年半总支出额。
(二)资金应收未收、应缴未缴、应返未返问题仍然存在。8个部门收缴、返还不及时金额达3560.93万元。其中应收未收租金等1656.38万元;应缴未缴罚金、利息、结余结转资金等1205.77万元;应退未退取保候审保证金等698.78万元。
(三)“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及内控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一些单位虽然制定了“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内部控制制度,但在执行中大打折扣。3个部门对外经营承包、车辆维修等大额经济事项均未经集体决策,涉及金额1253.1万元,且个别事项未做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情况
聚焦惠民政策落实,重点审计了“校园餐”、“一老一幼体系建设”、困难群众救助、残疾人保障金、特殊教育质量和燃气管网改造等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情况,着力打好民生审计组合拳。
(一)“校园餐”管理情况审计调查
组织对全市41所中小学2023年至2024年“校园餐”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覆盖学生人数3.5万人、教师0.44万人,伙食费1.07亿元,供应商200余家。总体来看,全市校园餐工作基本满足了学生就餐需求。但通过审计发现,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在资金使用、招投标管理、供餐监管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1.伙食费被挤占挪用,侵占了学生利益。有的学校将应由学校经费承担的保洁费、体检费在学生餐费中列支;有的
学校占用学生餐费用于教师加餐和校外人员免费就餐;有的学校师生同餐不同。
2.餐食采购招标程序不够规范。在对配餐企业招投标过程中,有的学校招投标程序流于形式。如某区小学,在家长投票未过半数,应重新招标的情况下,又组织家长进行了二次投票,最终由原配餐企业中标。有的学校评标委员会成员未在专家库内选取,由学校工作人员和学生家长担任。
3.对“小饭桌”监管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全市现有55所学校不提供餐食,涉及1.17万名学生,其中选择在小饭桌就餐的学生居多。目前我市尚未出台对“小饭桌”协同监管办法,仅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从规范小餐饮的角度进行管理。经抽查发现,某中学周边2家“小饭桌”就给600余名学生送餐,“小饭桌”在事实上已经承担起配餐企业的职能,但其运营却游离于校园餐整体监管之外。
(二)困难群众救助、特殊教育质量等情况审计调查
围绕困难群众、残疾人、老年人、幼儿等特殊群体,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着力揭示在待遇享受、协同管理、资金管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待遇应享未享。一是768名困难群众结算殡葬费用时,未享受即时减免政策,涉及金额80.14万元;56名困难群众未享受减免殡葬服务费待遇7.15万元。二是34名残疾人未享受残疾人就业补贴约17万元、18名残疾人未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9.26万元。
2.不符合条件的人群享受待遇。因教育、民政、残联、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交公司等部门及单位,未建立协同管理机制或协同管理机制执行不顺畅,造成:一是向32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养老服务补贴2.59万元;向不符合普惠性条件的幼儿园发放生均经费和幼儿资助75.2万元。二是14户家庭重复享受适老化改造、无障碍改造政策,涉及资金4.2万元。三是77名已死亡残疾人残疾证注销不及时,最长达29个月;4名残疾人在残疾证注销后仍使用“爱心卡”乘车2378次。
3.资金管理使用仍不规范。一是5个县(区)未及时拨付学前教育补助资金1166.4万元、2个县(区)未及时拨付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353.39万元。二是2023年底,3个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仍未实现“一卡通”发放。三是市本级和3个区个别特殊教育项目推进缓慢、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375.65万元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三)燃气管网改造情况审计调查
部分燃气管网改造项目进展缓慢。近三年,我市实施城市燃气管网改造项目24个,截至2024年末,应开工未开工项目3个,涉及天福苑、玉龙湖、绢纺等70个小区;应完工未完工项目19个,个别项目完工率仅为64%,导致我市1.92万户高层建筑用户未通管道燃气,一些小区长期处于半施工状态,影响百姓出行。
四、国资、国企管理审计情况
聚焦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在部门预算执行、国企国资、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中,持续关注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情况审计调查
1.未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易形成国有资产损失风险。某国有企业为资产负债率超过100%的6家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为1家托管企业提供贷款最高额2000万元担保、向其他企业出借资金1479万元,均未经公司党委会研究,也未向市国资委报备。
2.企业对外合作经营未全面维护国有资本权益。某国有企业对合作方投入的资产1446万元,未重新进行评估,即签订合作协议;也未督促对方按期将资产转入指定账户。至审计时,对方欠付的服务费600万元尚未进行催缴。
3.会计信息失真。某国有企业及下属1家企业存在将支付的合作分利1347万元在税前扣除,收取的承包费787.62万元、利息收入94万元未计收入等行为,导致企业少纳税747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审计调查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级资产协同管理不到位,信息沟通不畅、程序衔接或制约不够。主管部门未切实承担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资产管理职责,资产使用部门“重购置、轻管理”,造成资产底数不清、账实不符,长期闲置等问题多发,且履查履犯。
一是基础性管理薄弱。3个部门279处房产、1个部门取得的1处土地应入账未入账。3个部门报废、拍卖的3台车辆,已拆除、移交的10处房产未及时做账务核销。二是违规使用、处置资产。2个部门出租出借10处房屋未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1个部门出租135处房屋未经集体决策,且有10处房屋被无偿占用。三是资产长期闲置。某医院2022年购买的麻醉系统和放射性粒子治疗计划系统两项设备,购买后一次未使用。
本报告反应的是此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机关督促相关部门边审边改,截至目前,已促进资金拨付100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946万元,上缴各类资金88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促进企业纳税747万元。下一步,审计机关将持续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五、审计建议
(一)增强预算刚性,严肃财经纪律。一是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强化预算全周期监管,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严格预算执行,严控预算追加,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能。三是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的查处力度,筑牢财经管理防线。
(二)加强风险防范,守牢安全底线。一是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督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细化重大经济事项和审批权力运行流程。二是将“三保”支出全额纳入预算,优先保障,坚决压减非急性、非刚性支出,清理低效支出,集中财力保重点、惠民生、促发展。
(三)强力推动整改,提升治理水平。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责任,推动全面整改。对已到期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跟踪督办,推动尽快整改到位;对未到期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持续抓好整改。努力实现整改一个事项,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切实把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今年是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决战之年,审计机关将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依法忠诚履职,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强化以审促进、以审促稳、以审促治,全力推进“1+10”赛道行动计划有效落实,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解读(1).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