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jj-2019-00039 发布机构: 本溪市审计局
信息名称: 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主题分类: 财政审计信息
发布日期: 2016-12-08 成文日期: 2016-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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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12-08 09:00:36 【字体:

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本溪市审计局局长 魏增嘉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对审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提出了针对性的审议意见。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并开展整改工作。时任市长崔枫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市政府督察室积极开展跟踪督办,及时下达了整改督办单,并会同市审计局、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组成督查组,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审计部门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建立了整改问题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将督促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责任处室,明确整改时限和目标。审计局多次组织召开整改工作协调会,及时督促、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问题。本次整改涉及四方面44个问题,金额53726万元,其中财政当年超支挂账40500万元,其余问题金额13226万元。截止10月末,通过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清理盘活、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0210万元,完善项目建设手续11个。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12项。审计发现的11件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8人被依法依纪处理。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市财政部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部署整改工作,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处室进行认真整改。同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积极督促各预算部门按审计意见进行整改。

(一)对部门存量资金清理力度不够的问题。市政府积极开展存量资金清理工作,下发了《关于推进市直预算单位结余存量资金收回工作的通知》,由市财政部门牵头组织预算单位将基本账户结余两年以上的财政性资金上缴国库,共收回资金1.75亿元。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进一步梳理核实,根据存量资金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盘活,对续建项目重新拨付使用,对不需使用的资金统筹用于弥补民生等刚性支出缺口。

(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市财政部门2016年首次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交全市人代会审议。今后将进一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范围,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17.2万元已全部催缴入库。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的问题。市财政部门目前已经完成了当年预算绩效考核目标的筛选部署和2015年项目绩效报告考评工作。今后将建立绩效管理与业务管理挂钩机制,规范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部门预算批复不及时的问题。市财政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落实了预算批复工作的程序和时限要求。2016年已按规定期限批复部门预算,同时要求市直部门对下属单位及时批复预算。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涉及整改的33个市直部门及下属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逐条对照进行整改,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落实。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到位。

(一)市房产局等 11个单位违规借用、占用下属及外单位77台车辆的问题。11个单位已结合公车改革工作将违规借用、占用车辆全部清退。

(二)27个单位挤占、滞留专项资金3497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采取追缴、调整账目等方式进行整改,挤占的760万元专项资金全部归还原资金渠道,加快拨付专项资金829万元。上述各单位均表示今后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预算支出,不再发生行政经费挤占专项资金问题。

(三)市平顶山环城森林公园管理局等10个单位截留占地补偿款等非税收入582万元的问题。市平顶山环城森林公园管理局等8个单位已上缴非税收入471万元,经财政批准统筹使用资金61万元。本溪日报社用广告费抵顶办公楼装修费50万元,没有资金上缴,无法整改,审计部门对其给予警告。

(四)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等7个单位购置固定资产667万元未入账核算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入账核算,并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本溪日报社等10个单位擅自购置办公家具、电脑等资产645万元,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审计将该问题移交财政部门处理,市财政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有关人员进行了教育培训,要求各采购单位今后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同时,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对政府采购的管理,细化和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六)市工商局等3个单位向下属单位摊派车辆运行费等104万元的问题。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已退回摊派费用88万元,市水务局所属利发公司已停止经营,摊派费用无法退回,用善后费用抵顶处理。

(七)市林业局及下属单位会议费、培训费大多被用于核销公务接待费的问题。市林业局制定了《本溪市林业局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列支会议费、培训费。

(八)市建筑业联合会、市监理协会未经物价部门审批收取培训费309万元问题。鉴于审计时两个协会已停止收费,且资金已全部支出,无资金上缴,审计部门对其给予通报批评。

(九)部分行业协会与主管机关人员关系、财务管理混淆不清的问题。监理协会等3个协会主管机关已停止报销各种费用,其中监理协会发放补贴已追回,市纪委已对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市质量技术监督协会已解除聘用人员。各协会财务已独立核算。

三、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所涉及的14个县(区)财政及相关部门和25个项目建设单位,针对基本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采取加快施工进度、补办基本建设手续、调整概算、组织竣工验收和决算、完善财务核算等措施进行了整改。

(一)部分建设项目未开工或实施进度缓慢问题。桓仁县职业教育中心培训综合楼和溪湖区彩北街道办事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正在加快推进。高新区保障房部分工程已验收完毕并分配入住。本溪县田师傅地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今年4月已复工建设。

(二)部分已建成项目闲置或运行不畅,未能发挥应有效益问题。高官镇等3个污水处理厂因立项时考虑不周全,周边污水较少,建设单位对配套管网不再铺设。千金沟等4个污水截流干管工程、本溪县等4个县(区)围栏毁损情况经过排查维修,目前已经运行。高官镇垃圾填埋点已投入使用。 

(三)部分项目工程管理不到位问题。南芬区和高新区两个围栏封育项目,已办理完竣工决算手续。梁家棚改项目未履行招标程序的问题已受到市城乡规划委的行政处罚。

(四)部分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存在滞留挤占等问题。本溪县财政局、南芬区林业局等6个单位采取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和清理清欠措施进行整改,已拨付资金2767万元,财政收回统筹使用资金1086万元。

四、重点民生项目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暖房子”工程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热计量表安装任务未完成的问题,市房产局督促施工单位加快了施工进度。截至目前,已完成7.6万块热计量表的安装,其余4.4万块将于2017年供暖期结束后完成。对工程施工未进行招投标、直接安排其下属单位施工的问题,市城乡规划委已对其行政罚款78.9万元。

(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市移民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要求各县(区)移民资金主管部门采取各种措施追缴冒领资金,被冒领的移民直补资金33万元现已全部追缴完毕。

五、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及原因 

截至目前,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滞留专项资金、工程超概算投资的问题还需要时间进一步整改;财政超支挂账等多年形成问题还需要通过增加财政收入、不断深化改革逐步解决。

(一)对因项目未实施滞留的专项资金932万元,市委宣传部、市林业局将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尽快拨付资金。对林权有争议尚未发放完毕的生态效益补偿金705万元,溪湖区林业局等单位将协调关部门排查核实后及时发放。南芬区林业局退耕还林、本溪县碧水工程专项资金因工程尚未竣工或竣工项目尚未决算等原因,还有1020万元资金未拨付,将按工程进度、工程竣工决算手续继续拨付。

(二)合金大院改造项目土地使用手续和沈溪新城污水处理厂、本溪县县城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调整概算手续正在补办中。

(三)财政当年超支挂账4.05亿元的问题,由于近几年市本级可用财力基本没有增加,在安排2015年支出预算时,一些涉及民生稳定的刚性需求已存在缺口,在年度执行中,又遇到政策性增支以及一些刚性项目支出必须安排,而收入预算执行中没有超收来源无法列支,只能暂时挂账。今后,市财政部门将积极采取措施,一方面挖掘收入潜力,努力增加收入来源,另一方面不断强化预算硬约束,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支出规模,通过增收节支,在以后年度中逐渐消化。

(四)对债务收支计划没有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偿债压力大的问题,市财政部门已将部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计划纳入预算管理,置换债券也列入政府性债务年度收支计划,并根据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计划,编制了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对因财力困难,未足额提取偿债准备金问题,市财政部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发行额度,截至目前,获得置换债券105.5亿元,预计可节约债务利息4亿元,及时偿还本年到期及逾期债务,并提前偿还政府债务约50亿元,减轻了以后年度债务偿还负担。今后将严格落实偿债准备金制度,全力做好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工作,积极争取置换债券分配额度,缓解偿债工作压力。此外,市政府采取了划转债务的方式进行债务化解,向市属企业控股公司和各县区划转债务87.7亿元。

六、审计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审计部门向纪检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11件,截至目前,有3人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一)草河口垃圾填埋场项目涉嫌套取工程款问题,草河口副镇长金某等5人因失职、渎职及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被市纪委立案审查。其中,3人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桓仁县职业教育中心骗取资金110万元用于补充该校经费的问题,市监察局已分别给予该中心主任,副主任记过和警告处分。

(三)桓仁县职教中心报账员郑某将该校学费、住宿费存入个人银行卡的问题,桓仁县纪委已对该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岗位。

(四)钢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涉嫌套取设计费用40万元,南芬区下马塘街道办事处公款私存报销移民资金368.9万元,明山区移民局、市万隆驾校涉嫌合伙通过虚假培训骗取资金15.9万元三个问题,市纪委已立案审查。

七、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情况

一些单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反思,采取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充实调整财务人员等整改措施强化内部管理。市财政部门制定完善了《本溪市市本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本溪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等规范性文件,从制度层面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市政府办公厅、市林业局等4个单位分别出台了财务管理办法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委宣传部、市外事办制定了文化产业发展和侨务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着力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力争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杜绝屡查屡犯问题的发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审计部门将进一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加强对财政决算(草案)的审计,全面反映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的情况。科学制定部门预算审计计划,力争利用3至5年时间做到审计全覆盖、审计整改全覆盖,不留监督死角。对城建资金、保障性住房等涉及重点领域、民生工程等方面的专项资金进行持续跟踪审计,重点揭示挤占、挪用、滞留、闲置、损失浪费等屡查屡犯问题,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扩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范围,强化对高新区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注重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对这次没有彻底整改完毕的问题,我们将继续跟踪,督促其彻底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