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jj-2020-0001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审计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审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及相关配套制度 | 主题分类: | 行政执法事前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 成文日期: | 2020-10-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审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及相关配套制度
一、基本概况:
本溪市审计局是本溪市政府工作组成部门。市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本溪市审计局,接受市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委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决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执法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三、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审计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年度审计计划。
(二)负责对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全市两级审计机关参与省审计厅组织的行业审计项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⒈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市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⒉县(区)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⒊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⒋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和竣工决算。
⒌市属国有企业、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⒍市政府管理的、市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⒎市直部门、县(区)政府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收支情况。
⒏根据省审计厅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援款项的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
⒐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接受指令或委托对县(局)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与省和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实施政府投资、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投资的效益审计。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纪检监察、检察等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实施电子计算机审计,检查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
(九)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及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与县(区)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省和市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领导岗位职责:
(一)主要领导岗位职责:
领导审计局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委员会秘书科、机关党委工作。
(二)分管执法工作领导岗位职责:
1.主管审计项目审理、质量控制、法规计划、内审指导等工作。
2.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完成局长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五、行政执法机构职责及岗位职责:
审计业务科室:负责具体审计业务工作办理。
科 长:在局党组和分管局领导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职责:
1.组织科室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审计工作,组织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指导下级审计机关相关审计业务。
2.负责组织召开科务会,研究重要工作,组织学习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务知识。
3.加强支部党建,培养发展和教育处内党员,落实“一岗双责”。
4.督促遵守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好安全保密教育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工作职责:
6.提出审计组组长人选;
7.确定聘请外部人员事宜;
8.指导、监督审计组的审计工作;
9.复核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项目材料;
10.审计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副科长:
1.协助科长做好处内日常管理和支部党建工作。
2.协助科长做好审计工作。
3.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业务岗1:审计组组长
1.编制或者审定审计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审计工作;
3.督导审计组成员的工作;
4.审核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5.组织编制并审核审计组起草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专题报告、审计信息;
6.配置和管理审计组的资源;
审计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业务岗2:主审
主审根据审计分工和审计组组长的委托,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起草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文书和审计信息;
2.对主要审计事项进行审计查证;
3.协助组织实施审计;
4.督导审计组成员的工作;
5.审核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6.组织审计项目归档工作;
完成审计组组长委托的其他工作。
业务岗3:审计组成员
1.遵守审计准则,保持审计独立性;
2.按照分工完成审计任务,获取审计证据;
3.如实记录实施的审计工作并报告工作结果;
4.完成分配的其他工作。
六、配套制度:
(一)本溪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二)本溪市审计局审计组长(主审)责任制暂行办法
本溪市审计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