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jj-2019-0001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审计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主题分类: | 财政审计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7-07-24 | 成文日期: | 2017-07-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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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6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积极组织财税等部门努力克服财政收入持续下降、民生保障支出大幅增长、养老基金缺口逐年扩大、政府债务风险急需化解等不利因素,全力以赴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统筹聚力、综合施策,全力保障经济社会运行发展。财税部门努力推进财税系统横向联网,扎实组织财政收入。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市本级收回存量资金1.9亿元,统筹用于民生等领域支出。各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62.2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25.1亿元,新增债券资金4.5亿元,切实保障了重点支出需求。
——多措并举、攻坚克难,努力化解财政支付风险。落实偿债主体责任,合理分解债务负担。按债务使用主体划转县(区)75亿元;组建水务、旅游等企业集团,随资产划转7.2亿元。全市发行置换债券116.6亿元,到期政府债务全部置换。推动市、县(区)责任共担,有效缓解养老保险缺口压力。
——把握重点、积极稳妥,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继续完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有所提高。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修订《政府采购目录》,开展政府采购改革试点。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工作,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公车改革顺利实施、公务交通补贴足额发放。
市政府认真贯彻市人大《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监督的决定》要求,积极部署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强化审计部门查处问题的整改跟踪及问责工作。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1.2亿元,完善项目建设手续11个,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12项。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11件,有8人被依法依纪处理。具体整改情况已向市人大常委会做了专题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一、市本级决算(草案)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反映,2016年市本级(含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8亿元,完成预算的96.3%;加上省补助、债券转贷等收入后,总收入182.6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7亿元,完成预算的90.7%,加上市对县区各项补助、结转下年等支出后,总支出182.6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9.8亿元,完成预算的110.1%;加上省补助等收入后,总收入45.2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0.7亿元,完成预算的128.9%;加上调出和上解等支出后,总支出45.2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1万元,其中:当年收益175万元、追缴以前年度收益12万元、一次性清算收益94万元;支出281万元;收支均完成预算的143.8%。
2016年,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注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但在预算管理及收支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收支矛盾异常严峻,市本级超支运行。2016年市本级税收形成的财力为17.1亿元,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就达21.4亿元,缺口4.3亿元。其他刚性支出只能通过向省财政借款、多渠道融资等方式维持,市本级财政超支运行。
(二)政府债务规模虽然得到控制,但偿债压力仍然较大。截至2016年末,市本级政府债务总额248.4亿元,相对省内其他城市,虽然我市总体债务规模不大,而且市政府通过一系列化债措施缓解了市本级偿债压力,但负债率、偿债率等债务风险指标,均超过了警戒线,负担仍然较重。
(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巨大,工伤保险基金也出现缺口。
(四)国有企业经营效益不佳,国有资本收益率低。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编制范围101家,仅12家盈利,其中市商业银行、华厦集团为股份制企业,未进行利润分配,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中当年收益仅为175万元。
(五)高新区财政局未建立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我市从2005 年开始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高新区财政局按规定开设了国库单一账户,但截至2016年高新区仍未建立国库集中支付系统。
二、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及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实施后,各级领导干部和部门财经纪律意识不断增强,财务管理逐步完善。但从对14 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30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情况看,个别部门内控制度缺失、财务管理混乱,违纪违规问题仍有发生。
(一)以虚假经济业务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本溪日报社以虚列大额稿费、职工兑现奖形式共套取现金73万元,私设小金库;市民委办公用品、公车运行费、电脑耗材支出明显超出正常业务工作量,涉嫌开具假发票套取现金。
(二)违规发放各类奖金、津贴、补贴、补助411万元。本溪日报社在市人社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年终兑现奖金305万元;市国资委及下属安泰公司、退管公司无依据发放电话费、加班补助、信访补助50万元;市安监局及下属4个单位无依据、超范围发放信访维稳奖金、差旅费补贴、监察岗位津贴56万元。
(三)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截留、坐支财政收入1990万元。市动植物园管理办公室等11个单位截留、坐支门票、广告费、车辆处置、房租等收入1990万元。
(四)资产管理混乱,涉嫌形成国有资产流失。本溪日报社收到以各类实物抵顶的广告费2446万元,均未入账管理,形成账外资产。市国资委等8个单位购置资产574万元未入账管理。市服务业委及下属单位散装办未经财政部门审批,擅自出租国有资产,且两处房产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格。
(五)内控制度形同虚设,相关人员工作失职。市文联对其承办的美术、音乐等考级工作管理失控, 9万元收费涉嫌被经办人员长期侵占。市教育局所属信息化管理中心对工程监管严重失职,导致教学设备在未发往新疆的情况下仍然向供货方支付了10.2万元的费用。明山区法院违规向不属于低保对象、困难群体人员返还诉讼费、支付司法救助款16万元。
(六)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欠缴严重。1995年至2014年全市累计欠缴易地建设费7143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欠缴4713万元,占66%)。2014年至2016年有28个项目(建筑面积137万㎡)已办理规划许可证,但尚未到市人防办办理人防工程审批、缴纳易地建设费(房地产开发企业占82%)。
(七)部门结存2年以上专项资金965万元。市军休中心等 13个单位账面结存2年以上未使用专项资金965万元,经审计督促,已上缴财政833万元。
三、重点民生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要求不断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力度,对审计揭示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并通过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努力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从今年审计的总体情况看,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逐步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日趋完善,违规问题明显减少。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不断改进。
(一)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审计部门重点对人社、卫计委、民政、财政、扶贫等部门进行了审计,通过对相关信息数据采集、查询、比对、分析,并进一步取证落实,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困难群体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截至2016年6月,我市有169名特困供养人员、934名城乡低保人员、108名建档立卡农村低收入人员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新农合门诊统筹政策内补偿未达规定支付比例。我市新农合门诊统筹规定的政策内费用支付比例低于国家规定的50%。
3.由于各系统不衔接,导致8544人重复参保。由于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系统各自独立,没有建立数据共享、信息交换机制,导致263名新农合人员在不同统筹区重复参合、6033人同时参加新农合和城镇职工医保、2248人同时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
(二)2016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部门通过审查市、县(区)、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工作流程,调取工商注册、养老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财政供养人员、房产、死亡等信息数据并进行比对、核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低保工作信息化管理推进缓慢,相关信息核对系统、数据库尚未建立。截至目前,我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信息共享平台、低保信息数据库仍未建立,县(区)民政部门、乡(镇、街道)未设专用网络终端,无法实现信息传递、审核审批、跟踪监测、数据查询联网管理,弱化了政府部门对低保资金的管理效能。
2.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低保待遇。经对溪湖区、南芬区进行抽查,发现不符合条件但仍享受低保待遇人员395人,其中工商注册办企业人员11人,有工作单位正常开资的290人,有多处房产且总面积超出90平米以上的24人,领取退休金的70人。
3.违规使用低保资金17万元。溪湖区超低保资金使用范围,违规向第二、第五福利院拨付低保金17万元。
(三)2016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2016年,我市共安排城镇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5.4亿元,通过货币化安置、新建安置住房、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安置近4万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房租收入管理不规范。桓仁县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配建商业门市房租售收入598万元,未按非税收入管理规定上缴财政;市本级、本溪县、南芬区管理部门少收公租房租金27万元。
2.补助和待遇分配政策落实存在漏洞。桓仁县3户农民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和精准扶贫移民补助7万元;南芬区、本溪县2人采取瞒报手段骗取住房保障待遇。
3.专项资金闲置、住房利用不充分。南芬区城建局财政补助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7万元闲置达3年以上;溪湖区瑞鑫佳园、和谐家园项目,高新区蓝远名城项目共546套保障性住房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已基本建成2年以上仍不能交付使用。
(四)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6年,审计部门对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如观音阁水库输水工程、南芬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等16个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对民众关注以及涉及社会稳定的焦点、热点项目,如蓝远名城、美籣城等项目进行了重点核查。对于开发商向政府索取的3.1亿元的费用补贴,逐项进行了核实、测算,最终全部予以驳回,开发商无条件认可,维护了社会稳定,节约了财政资金。
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审计部门重点延伸了12个乡镇,对300余户家庭生活现状及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结果表明,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审计发现的其他问题主要有:
(一)个别贫困人口信息不准、识别不准。由于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时询问不详细或未入户调查仅凭主观印象填写信息,导致贫困人口信息不准确;入户调查时由于农户有意隐瞒实际收入等情况,直接影响了对农户贫困程度的鉴定,造成识别不准。
(二)产业扶贫资金302万元未安排使用。由于个别地区产业基础薄弱,本溪县3个镇、桓仁县7个乡镇尚有302万元资金没有落实到具体实施项目,未安排使用。
(三)金融扶贫覆盖面小,成效不显著。桓仁县政府注入“政府扶贫风险补偿基金” 929万元,与农行桓仁支行合作推出“扶贫贷”贷款产品。截至2016年末,农行桓仁支行收到1192户贫困户贷款申请。由于贷款条件、项目质量等原因仅有61户通过审核,实际完成放款的仅13户,放款金额37万元。政府投入的扶贫风险补偿基金难以发挥放大作用。
五、优化营商环境、涉企收费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部门对市、县(区)18个执收单位涉及的70项收费事项进行了核实。从调查总体情况看,所抽查的执收部门(单位)对国家、省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执行较好,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负担。但也存在政策传达不及时、落实不到位造成违规收费等问题。
(一)未贯彻执行相关文件,违规收费16万元。市水保局等6个单位以未收到、收到文件晚为由,在国家、省明令取消、免征、减半征收后仍继续征收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16万元。
(二)保证金收支管理不规范。本溪县林业局、明山区林业局违规收取更新造林保证金31万元;本溪县国土局未及时返还闭坑抵押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18万元;市国土局、桓仁县国土局收取的土地复垦保证金841万元未以对方名义存入约定的银行专户,而是存入国土局账户。
六、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要求,市审计局与省审计厅联合,首次开展了市、县两级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试点审计。总体上看,市县主要领导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在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青山工程”、“碧水工程”等环保工程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全市的生态环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内存在违规生产、经营和建设活动。桓仁县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有网箱养鱼46户、农业种植面积6180亩;4处废弃石渣堆场、沙场;辽宁良裕酒庄等10个餐饮、宾馆服务企业。本溪县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7个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和尚帽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有7处人工养殖林蛙坑塘,铁刹山森林公园内有1处采石场。以上生产、经营和建设活动直接造成对水源保护区的水体污染和自然保护区内环境污染。
(二)温泉项目污水排放未经处理直排地表。本溪县汤沟景区和温泉寺景区2个温泉项目2013年至2016年6月排放污水31万吨,因相关污水处理厂在建或未投入使用,而无法有效处理,直接排放,造成水环境污染。
(三)有32个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未完成清理整顿。2014年本溪县有56个已建成项目未取得环评批复文件,近年来已清理完成24个。至审计时,还有32个未完成清理整顿,其中有3个项目坐落在一级自然保护区内。
(四)本溪县13家企业应缴未缴土地出让金、矿产资源补偿费等5772万元。其中金晶玻璃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3862万元;偏岭第一铁选厂、金源矿业有限公司欠缴矿产资源补偿费858万元;玉晶玻璃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欠缴排污费824万元;花溪沐温泉酒店等2家企业欠缴水资源费228万元。
对以上发现的6个方面30个问题,审计部门在审计期间已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已上缴财政资金2090万元,拨付资金302万元,取消不应享受各类待遇资格396人。移送案件线索4件,12 名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对未整改的问题,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认真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市政府将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七、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强化收支管理,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在深化简政放权,减税降费的同时,依法加强税费征管,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应收尽收。严格把握支出保障顺序,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整合专项资金统筹用于重点支出及民生建设。
(二)采取有效措施缓解收支矛盾,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加强保费征收,堵塞支出漏洞,多措并举筹措资金,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做好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发行工作,力争2017年债务风险指标控制在警戒线以内。
(三)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收缴力度。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不同行业特点,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督促相关企业积极进行利润分配。
(四)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继续完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编制管理,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要落实到具体单位或项目;压缩代编预算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细化部门项目支出批复内容,强化预算约束和执行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建设美丽、健康、幸福新本溪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