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jj-2023-0000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审计局 |
信息名称: | 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3-31 | 成文日期: | 2023-03-3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审计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审计委员会的部署,围绕深入实施“生态立市、工业强市、文旅兴市”发展战略,推动“三市四区”建设,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推动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风险、促进政治生态净化和反腐倡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税降费18亿元;积极应对疫情冲击和减税降费带来的减收影响,拓宽资金统筹渠道,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52亿元;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盘活存量资金12.3亿元,统筹用于“三保”等支出。
——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始终把保工资摆在首位。争取转移支付补助、中央调剂金等42.9亿元确保养老金按时发放;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2.8亿元;全面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投入资金11.6亿元,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推动生态建设、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财政改革有序推进。强化预算编制约束力,从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50%以上;加强非税征收监管,全面实施非税收入电子化改革;绩效管理工作有所突破,探索建立了两类指标考核体系,为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筑牢基础。
——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确保审计查出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条条见成效。上年通过整改促进各部门上缴、归还财政资金8500万元,促进拨付使用资金1.7亿元,制订和完善管理制度3项。
一、聚焦市本级财政管理情况,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深化对财政管理的审计,着力规范流程、推动改革、强化资源统筹、促进资金提质增效。
2020年市本级(含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总计225.6亿元;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总计60.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总计15.7亿元;社保基金收入159.3亿元,支出156.8亿元,当年结余2.5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2020年市财政部门能够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是有些财政基础性工作还不够扎实。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和精准,物业费、住房补贴等资金5000万元未细化到部门;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不够及时,2.7亿元资金下达时间晚于规定时间。二是代编预算执行效率还需提高。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4000万元,因项目推进缓慢,实际支出677.6万元,执行效率较低。三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仍需推进。市财政局关于部门绩效结果应用方面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应进一步完善。经抽查,4个部门未如实全面评价和反映本部门的项目绩效情况;3个部门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二、聚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促进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以大数据为依托,继续对市本级79家一级预算单位实行电子数据全覆盖审计,重点对9个事业单位开展现场审计,并将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统筹实施,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促进财政资金高效运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是5个部门决算编制不真实。决算报表和实际账务支出不相符,涉及金额1.1亿元。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还不到位。2个部门违规发放津补贴3.4万元;10个部门未及时上缴结余资金275万元、未及时收缴房租等非税收入232.3万元、坐支非税收入16.4万元;2个部门无预算支出72.6万元;“寒窗基金”长期闲置66.8万元,未发挥应有作用。三是部门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3个部门往来款清理不及时1461.6万元;3个部门使用大额现金支付257.1万元;2个部门未经批准核销往来款156.3万元;3个部门白条入账等118.5万元;3个部门未按要求及时清理银行账户8个;1个部门重复支付工程款25万元;2个部门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基本户16.9万元。
三、聚焦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改革资产管理情况,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能
关注事业单位改革进程,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重点对涉改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政策落实不到位。至今尚有4个部门未完成资产划转审批等工作;2个部门未完成资产划转账目合并工作。二是资产账实不符。79个部门经第三方认证后,部分部门盘亏资产1666万元、盘盈资产1203万元,此问题在涉改过程中未得到有效解决。经抽查,6个部门3处房产、16台车辆有账无物;5个部门有账外房产13处、账外车辆1台、账外办公设备12台;3个部门155.7万元的固定资产盘亏或报废,未进行账务处理。三是53处房产产权归属不明晰。其中,45处房屋无产权、5处房屋产权不详、2处房屋产权不完整、1处房屋产权有争议。
四、聚焦民生和生态保护热点,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着力保障民生和生态治理等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以审计促民生,以审计聚民心,维护百姓福祉、促进生态建设。
(1)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截至2020年底,我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76.7万人。在养老保险基金赤字的情况下,政府和部门积极筹措资金,保障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是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推进缓慢。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中人”待遇计算工作尚未完成,涉及1889人。二是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不规范。未及时清退个人账户沉淀资金1484.4万元。三是违规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向110名已死亡人员支付养老金28.2万元、向47名服刑人员支付养老金92.4万元。
(2)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截至2020年底,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2.4万人,基金运行总体安全平稳。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个别医保政策未落实,部分城乡低保人员等重点人群未享受参保和资助待遇;市医保中心未及时收回预付给医疗机构和企业的周转金1456万元;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分解住院等方式套取医保基金26.1万元。
(3)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审计情况
截至2019年末,全市可提供24小时照料的养老机构128个,可容纳养员9758人,实际入住养员5363人,入住率为54.9%。民政等相关部门能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业务管理和保障能力有所提升。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政策落实不到位。17家公办养老机构建立的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床位数均未达标;高龄失能养老服务、民办养老机构运营等补贴资金未按规定发放。二是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包括信息采集不完整,养老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未能充分发挥审核和监管作用;市福利协会在不具备资质的情况下为90家民办养老机构代理记账;经营资质审核不严格,部分民办养老机构档案中没有消防审批、环保备案等手续。三是工程项目手续不完备、程序不合规。8家公办养老机构无土地房产手续,13家无消防验收手续;部分改扩建工程未进行招投标、未通过竣工验收、项目超概算未经相关部门审批。
(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通过完善青山工程、煤矿环境工程等系列治理措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强。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两县保护地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不到位312亩;保证金未实行专户管理、未按时返还141家矿山企业保证金1.8亿元。
五、聚焦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确保政策红利落地落实
关注重大政策落实完成情况,防范财政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确保重大项目稳步推进。
(1)防范财政领域风险、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情况
相继开展了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惠企利民情况、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情况等专项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个县(区)财政局抗疫特别国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463万元未及时下拨;四个县(区)未按时出台过“紧日子”、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相关文件;三个县(区)4383.3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以上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完毕。
(二)营商环境建设、重强抓项目及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情况
一是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被抽审的四个县(区)积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1亿元。二是全市“重强抓”项目稳步推进。截至审计时,已开工项目55个,开工率93.2%,其中13个项目已完工、完工率22%。三是“三供一业”专项资金6亿元全部拨付到位,已使用3.8亿元,使用率64%。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两个学校存在校舍维修资金47万元未使用、在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列支临时工工资20万元的问题。
(三)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相关部门能够聚焦重点任务,多措并举推进教育扶贫、产业扶贫、危房改造、健康扶贫等战略实施,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扶贫风险补偿基金结余101.5万元;民工公益性岗位资金结余67万元;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贴息未设立财政专户、未纳入预算管理。
六、聚焦权力运行监督,服务“清廉本溪”建设
上述审计共发现移送问题线索16件,其中移送市纪委监委1件,移送县(区)政府3件,移送主管部门12件,已收到处理反馈结果13件。
对以上发现的问题(详见审计揭示问题明细表),审计机关督促责任部门边审边改,截至审计时已促进被审计单位整改问题56项,包括出台政策5项、上缴财政资金4635.6万元、拨付资金3439.5万元、追回资金1612.1万元、清理往来款228.5万元。对未整改的问题,市政府将责成相关部门认真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将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七、审计建议
(一)注重培植壮大税源,推动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财税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等税源的动态监管,努力挖潜增收,确保税源收入稳定增长。继续强化非税收入征管,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二)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质效。财政部门要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预算部门要加强资金和资产管理,强化支出绩效管控,压减无效低效开支;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统筹推进各项改革,确保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三)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做实“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明确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对其主管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机关的跟踪督促责任。强化审计成果转化应用,持续发挥监督合力,推动长效整改机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