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jj-2023-00021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审计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审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局长)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7-11 | 成文日期: | 2023-07-1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审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局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本溪市审计局实际,制定本溪市审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局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局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
(一)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本地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实现高质量推进
局长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1.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审计监督和保障职能建设。
2.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审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
3.支持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在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4.严格执行、督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按照法定程序报备和清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
5.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以市审计局内部法制工作机构为主体和外聘法律顾问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论证及处理行政诉讼、复议等法律事务的作用,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推进严格文明公正执法。
6.持续加强审计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定期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强化审计质量控制、促进审计质量提升。规范依法审计行为,严格按照《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程序开展审计执法工作。
7.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每年定期组织新考入人员和其他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推动实现全体审计人员行政执法资格全覆盖。对已经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员按时申领执法资格证,对已调出和退休人员收回执法资格证并上交司法行政机关及时进行注销。
8.组织开展全局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审计执法水平。制定市审计局年度法规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培训、自主学习、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等方式开展学习培训活动。
(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
9.推动落实《本溪市审计局工作规则》,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10.支持行政复议工作,带头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推动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作用。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等制度。
11.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六)加强普法学习宣传,落实普法责任制
12.落实市审计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局党组中心组定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每年不少于4次。
13.落实党员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大会、支部会议等会议方式,广泛组织党员开展宪法、民法典及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每个月开展学法活动不少于1次。
14.认真组织制定并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民法典》《审计法》等宣传工作。
15.落实普法责任制,编写“以案释法”的案例分析。在分析过程中,注重结合国家政策措施的落实,围绕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编写,达到普法宣传效果。
(七)落实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
16.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切实推进政务公开。
四、严明纪律要求,强化工作保障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正确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三)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承担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的推进,协助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