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审计局政务公开“三项举措”助力“阳光审计”
本溪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通过“三项举措”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审计工作的影响力,助力“阳光审计”有序开展。
一是及时主动公开,确保公开时效。回顾2020年,市审计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3件。其中:审计动态103件,审计信息116件,机关党建43件,县区信息9件,政策文件9件,业务工作6件,通知公告3件,规划计划2件,财政预决算2件。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时效及时,通过公开信息,让全社会了解到相关审计动态。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权责机制。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落实。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运行。同时,严格落实保密制度,要求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依次进行保密审查后,方可由局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信息,确保政务公开的安全性。
三是重视民众反馈,落实监督制度。市审计局按照要求编制了《本溪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依据、主体、时限、渠道及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另外,将公开反馈工作纳入督查督办事项,明确各科室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
通过以上三条举措,进一步推进审计职能充分发挥,坚持积极、稳步、有序、渐进原则,为打造“阳光审计”增添了一笔亮丽的色彩。(本溪市审计局 孙佳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