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资产残值资金亟待加强管理
我局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报废的资产残值收入未上缴财政收费局。宏远集团下设第一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回收行政事业单位的报废资产,资产报废残值共计137.68万元,未支付报废单位也未上缴财政。
2013年市政府办公厅牵头与宏远签订合同,指定宏远集团为国有资产报废回收单位。2018年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重新与宏远集团签订协议,继续指定宏远集团为国有资产报废回收单位。宏远集团指定第一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此项工作。审计发现,第一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收自支的单位,由个人承包。自2014年至今,宏远集团第一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极低的价格回收报废国有资产如电脑、打印机等,总计残值151.32万元,上缴财政13.54万元,目前仍有137.68万元未上缴财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