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巡审结合”贯通机制形成1+1﹥2的监督效果
为加强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密切沟通联系,建立贯通协调机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日辽宁省本溪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巡察与审计监督协作贯通的意见(试行)》,市审计局与市委巡察组一道对地方经济运行情况“把脉问诊”,实现了巡察“政治体检”与审计“经济体检”优势互补,大力推动巡察工作与审计工作的双提质双增效。
一是审计前做好意见沟通,提高实效性。《意见》规定,市审计局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或开展审计工作前,可商请市委巡察办提供有关巡察情况,对已完成巡察且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酌情开展审计工作。巡察组和审计组一般不同时进驻同一单位,提高审计监督实效性。
二是审计中做好关注事项互通,提高精准性。《意见》规定,审计工作中,可根据工作需要函请市委巡察办提供巡察报告中涉及审计任务的相关材料,例如问题底稿等;或请市委巡察组向审计局介绍巡察情况,提供审计组需关注的事项,提高审计监督的精准性。
三是审计后做好成果共享,提高权威性。《意见》规定,巡察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为政治巡察一项重要内容,重点查找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力,新官不理旧账,搞纸面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解决体制机制制度障碍和屡审屡犯问题,提高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同时,市巡察办在巡察中发现属于审计职责范围或审计手段可及的情况和问题,确需开展审计的,在巡察报告中提出适时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后审计的建议,按程序移送审计机关,提高审计监督的针对性。
《意见》的出台,有效促进了市委巡察部门和审计机关的沟通协调,推进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的贯通融合,为市委审计委成员单位之间日常联络沟通、定期协商会商、重要事项协调和案件移送查办提供了很好的沟通渠道和协作平台,有效改进审计机关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协作,形成多项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发挥了1+1﹥2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