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大额资金存放随意性大亟待强化制度性约束
审计发现,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大额资金存放自主随意性较大,没有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也未实施竞争性存放,既影响资金安全和存放收益,也极易滋生腐败问题,亟待加强制度性约束和监管。
据了解,这些国有企业结存的资金额度从8000万元到3亿元不等,资金性质主要是金融企业不能轻易动用的资本金、提取的风险准备金和收取的客户保证金,以及经营类企业顾客预缴费结存资金,集团类企业流动资金的集中存储等等。这些资金结存额度大,结存时间长,是各大银行争夺揽储的重要资源。但在大额资金存储过程中,企业大多没有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决策缺乏约束,极易给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留下空间。有的企业为了配合银行揽储,甚至违反特定资金专户存储规定,将大额资金存放在十几个银行的二十多个账户中。有的企业虽然只与一家国有银行合作存储,但因未通过竞争性公开招标,也难以形成国有资金的存储增值。
为确保国有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降低领导干部廉政风险,审计建议尽快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管理制度,在安全优先和兼顾效率前提下,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金融机构。通过建立国企大额资金公开竞争性存放机制,有效提高资金存放收益,让国有资金管理更加安全、规范和高效。